馬來西亞央行數位貨幣(CBDC)與數位林吉特:e-MYR 概念驗證、批發與零售路線圖、與 DuitNow 的整合,以及穩定幣治理

基礎設施法規/合規Ɔsanaa 13, 2026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在過去兩年裡加速了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及支付現代化相關工作。該行於2023年底發布的討論文件明確指出,馬來西亞並無急於發行零售型CBDC,但將繼續試行批發及跨境結算。 「mBridge 計畫」與「Dunbar 計畫」於 2024 年進入「最小可行產品」階段,而「數位林吉特」概念驗證報告則於 2025 年出爐;2026 年預算案更將「批發型電子林吉特(e-MYR)」列為金融基礎設施的優先事項。 對於 Web3 和數位資產產業而言,CBDC 並非單純的「國家加密貨幣」。它涉及 DuitNow 即時零售支付、可重複使用的支付憑證、穩定幣的界定、伊斯蘭金融與沙里亞合規、反洗錢資料共享,以及跨境流動性等領域。 本文將詳述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整體立場、技術路徑、試點計畫,以及對在馬來西亞營運或即將進軍該市場的數位資產交易所與白標平台的影響。

1. 馬來西亞央行(BNM)對 CBDC 的核心立場

有別於巴哈馬的「沙元」(Sand Dollar)、奈及利亞的「eNaira」或中國的「數位人民幣」所採取的「零售優先」路線,馬來西亞央行(BNM)始終保持審慎態度。該行於2023年12月發布的報告中提出了三項判斷。 首先,馬來西亞的零售支付體系已相當高效:DuitNow QR 覆蓋了超過 80% 的零售商家,而 DuitNow 即時轉帳能在數秒內以近乎零成本完成個人間轉帳,因此零售型 CBDC 帶來的邊際效益有限。 其次,批發及跨境支付更具發展潛力:透過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可顯著改善「交割對付」、外匯「付款對付款」機制,以及跨境匯款中代理銀行的成本。 第三,馬來西亞央行(BNM)不會禁止私人穩定幣,而是會加以監管,讓私營部門的創新繼續服務跨境支付,同時央行則專注於批發結算的最終性。

這些判斷形塑了馬來西亞的推行順序:批發優先於零售、跨境優先於國內、概念驗證優先於立法。截至 2026 年,馬來西亞尚未正式發行 CBDC,但批發型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試點已在「mBridge 計畫」上進行了多輪真實交易,而零售技術研究則持續在沙盒環境中進行。

馬來西亞央行(BNM)一再強調,數位令吉並非加密資產。 它屬於中央銀行的直接負債,地位與現金及儲備金相同;不採用無許可的公共區塊鏈,而是運行於許可型帳本或傳統帳戶基礎設施之上;其匿名性低於現金但高於商業銀行存款,遵循「可控匿名性」原則。 這對交易所至關重要:若要掛牌電子馬來西亞林吉特(e-MYR)交易對,除須取得註冊數位資產服務供應商(RDA)的核准外,還需持有支付機構牌照。

2. 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鄧巴計畫」與「mBridge計畫」

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旨在解決金融機構之間的結算問題。傳統的跨境結算依賴代理銀行體系,一筆支付需經過三至四家銀行,而每家銀行皆有各自的時區、合規審查及流動性成本。平均結算時間需兩至三天,費用約佔轉帳金額的 6.5%。 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允許多家中央銀行在共享帳本上發行各自的數位貨幣,由商業銀行進行「支付對支付」的外匯交易,並在數秒內完成結算。

馬來西亞參與了兩項旗艦試點計畫。

由國際清算銀行(BIS)創新中心新加坡分部牽頭,並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南非儲備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澳洲儲備銀行共同推動的「鄧巴計畫」Project Dunbar),自2021年啟動,並於2022年發布原型報告。 該計畫證實,在多幣種共享平台上進行跨境結算在技術上可行:來自不同國家的商業銀行獲得分級權限,並可直接持有外幣形式央行數位貨幣(wCBDC)以進行「支付對支付」交易。「鄧巴計畫」釐清了誰有權持有 wCBDC、監管機構如何在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共享合規視圖,以及結算最終性如何在各國獲得法律認可。

由國際清算銀行(BIS)創新中心香港中心牽頭,並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央行、中國人民銀行數位貨幣研究院及阿聯酋中央銀行共同推動的「mBridge計畫」,於2022年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納入觀察員行列,並於2023年使其成為正式參與者。 該平台基於採用 HotStuff 式共識機制的 mBridge 帳本建構,支援多種央行貨幣。其 2024 年的最小可行產品(MVP)階段,透過超過 20 家參與銀行,處理了逾 1,600 筆真實交易,總價值超過 230 億美元。 馬來西亞的應用案例包括:橡膠出口商可透過 mBridge 直接以馬來西亞令吉(MYR)接收中國買家的付款,而非進行人民幣(CNY)點對點(PvP)交易,此舉取代了耗時兩天的美元代理銀行路線,將結算時間縮短至不到十秒,且成本降低約 60%。

Web3 的影響雖屬間接,但確實存在。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將部分侵蝕穩定幣在企業對企業(B2B)跨境交易中的優勢,但在個人對個人匯款、鏈上結算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抵押品領域,穩定幣仍不可取代。 專注於零售穩定幣轉帳的白標平台基本上不受影響;而定位為商家跨境結算通道的平台,則應持續關注 mBridge 的接入要求。

3. 零售型 CBDC:數位林吉特概念驗證

零售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服務對象為一般大眾及商家,其技術與政策複雜度遠高於企業級CBDC。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於2024年啟動「數位林吉特」概念驗證計畫,並於2025年發布中期報告。該概念驗證計畫著重探討以下三個問題。

持有模式。可能有三種架構:單層級模式,即中央銀行直接為公眾開立帳戶;雙層級模式,即中央銀行負責發行,而商業銀行及持牌電子錢包營運商負責用戶註冊與「認識你的客戶」(KYC)程序;以及混合模式,即中央銀行記錄所有交易,但由中介機構處理客戶服務。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傾向採用兩層級模式:此模式既能維持現有銀行體系,亦可避免中央銀行涉足大規模零售業務。

隱私與數據。央行數位貨幣(CBDC)本質上是數位化的,因此處處都會留下痕跡。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提倡「可控匿名性」:小額交易(例如單筆低於 200 令吉、每月低於 3,000 令吉)在前端對商家及中介機構而言是匿名的,但中央銀行可透過司法程序存取紀錄以進行反洗錢調查;大額交易則須全面披露。 該概念驗證(PoC)測試了零知識證明機制,讓中介機構能在無需知悉金額或交易對手的情況下,驗證「交易金額在限額內且當事方未受制裁」。

離線支付。沙巴和沙撈越等東馬州份的網路覆蓋不均,因此央行數位貨幣(CBDC)必須支援具備防雙重支付功能的藍牙或NFC離線支付。該概念驗證測試了基於安全硬體的離線支付方案,利用手機安全元件或專用NFC卡進行交易,當裝置重新連線時,系統會與帳本同步。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已聲明,即使「數位林吉特」發行,也不會取代現金或 DuitNow,而是作為第三種支付方式並存。是否發行以及何時發行,將取決於未來三至五年內的支付市場需求,以及私人穩定幣的發展狀況。

4. 與 DuitNow 及 RPP 的互通性

DuitNow是由PayNet營運的即時零售支付骨幹系統,包含DuitNow QR、DuitNow即時轉帳及DuitNow請求收款功能。2024年,該系統每日處理交易量超過6,000萬筆,是馬來西亞實質上的零售支付主幹。

任何無法與 DuitNow 互通的央行數位貨幣(CBDC),都將淪為支付孤島,不僅使用者體驗不佳,還需重複進行商家入網作業。此概念驗證(PoC)要求數位林吉特透過 PayNet 於 2023 年推出的「可重複使用支付憑證」(RPP),與 DuitNow 實現互通。 RPP 讓使用者無需銀行帳號,即可透過手機號碼、身分證號或統一商家代碼,在各類支付工具間進行轉帳。

對於央行數位貨幣(CBDC)而言,RPP 使其能夠在 e-MYR 電子錢包、DuitNow 銀行應用程式、Touch 'n Go 電子錢包、GrabPay 以及 MAE 之間進行轉帳。 當使用者從 e-MYR 電子錢包向手機號碼匯款時,若收款人未持有 e-MYR 電子錢包,款項將自動匯入其綁定的 DuitNow 銀行帳戶;反之亦然。這種「前端無關、後端互通」的設計,消除了使用者在選擇使用何種貨幣時所面臨的認知負擔。

對於數位資產交易所而言,RPP 也意味著馬來西亞令吉的入金管道最終可能趨於整合。目前,白標交易所必須與多家銀行及電子錢包簽訂協議;隨著 RPP 全面推行,原則上一個介面即可涵蓋所有令吉支付工具。 要使用 RPP,仍需成為 PayNet 參與者或透過持牌支付機構,這對非銀行平台而言是一道合規門檻。

5. 穩定幣框架與央行數位貨幣(CBDC)的界線

馬來西亞央行(BNM)於2023年底發布的《穩定幣監管框架》,是其央行數位貨幣(CBDC)工作的配套政策。其要點如下:

首先,受監管的穩定幣必須與單一法定貨幣保持一比一的掛鉤。演算法穩定幣及多抵押品合成穩定幣不在監管範圍內,不得向馬來西亞公眾發行或推廣。 其次,穩定幣發行機構必須是獲得馬來西亞央行(BNM)許可的機構,且單一貨幣儲備資產必須百分之百由現金、短期政府債券或央行存款組成,並須提交每月儲備報告及接受年度獨立審計。 第三,當穩定幣用於支付時,發行機構及主要錢包服務提供商亦須遵守《金融服務法》或《伊斯蘭金融服務法》下的電子貨幣或支付系統相關規定。即使是 USDC 和 USDT 等境外發行的穩定幣,若在馬來西亞被廣泛用於支付,亦須符合當地營運要求。

第四,馬來西亞央行明確指出,穩定幣並非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的替代品。穩定幣屬於私人負債,其持有者須承擔發行方風險;而電子馬來西亞令吉則是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的中央銀行貨幣。 兩者可並存:穩定幣適用於跨境支付、鏈上結算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抵押品,而電子馬幣則適用於國內零售支付、最終結算及稅款繳納。

對於馬來西亞的白標交易所而言,其直接影響在於:上市穩定幣須確認已獲馬來西亞央行認可或正在審核中,而非僅依賴其主流地位;穩定幣儲備報告必須以顯著方式提供連結;當穩定幣用於支付時,客戶盡職調查(KYC)須遵循支付機構標準,而非較寬鬆的加密資產標準。

6. 電子貨幣、穩定幣、央行數位貨幣(CBDC):界線

馬來西亞擁有眾多持牌電子錢包:Touch 'n Go eWallet、GrabPay、馬來亞銀行(Maybank)的 MAE、Boost 以及 BigPay。 其餘額屬於預付負債(電子貨幣),完全由發行機構存放在隔離銀行信託帳戶中的資金提供擔保。雖然在應用程式中看起來類似數位餘額、穩定幣及央行數位貨幣(CBDC),但三者的法律性質有所不同。

電子貨幣餘額屬於私人發行機構對用戶的債務,受《金融服務法》(FSA)監管,且等值資金已隔離存放於銀行信託帳戶中;該餘額並不計入中央銀行的帳目。 穩定幣是鏈上代幣,其持有者對發行方擁有贖回請求權,並同時受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穩定幣框架及支付系統法規管。央行數位貨幣(CBDC)則是中央銀行的直接負債,其法律地位等同於現金。

使用者在前端幾乎察覺不到差異,但在風險承擔、結算最終性、隱私保護及跨境流通性方面卻存在顯著差異。此概念驗證(PoC)研究了如何透過單一應用程式同時持有電子貨幣、穩定幣及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並讓使用者根據使用情境選擇合適的工具: 電子貨幣適用於日常小額支付(因其商戶基礎已臻成熟);穩定幣適用於跨境匯款及鏈上結算;而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則因具備最強的最終性,適用於政府撥款及大額稅款繳納。

對 Web3 平台而言,關鍵教訓在於不應將電子貨幣、穩定幣和央行數位貨幣(CBDC)視為單一產品。 在馬來西亞,若某款白標加密貨幣錢包同時支援電子貨幣入幣通道、穩定幣交易及未來的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必須分別取得電子貨幣、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及穩定幣相關的許可,而非僅依賴單一許可證。

7. 伊斯蘭金融與符合伊斯蘭教法

馬來西亞是全球伊斯蘭金融中心,任何支付或數位貨幣解決方案都必須通過伊斯蘭教法審查。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伊斯蘭教法諮詢委員會(SAC)於 2024 年發布了關於央行數位貨幣(CBDC)和穩定幣的初步伊斯蘭教法見解。

SAC的核心立場是:「數位令吉」作為中央銀行貨幣,其本質上與紙本令吉相同,屬於符合伊斯蘭教法的貨幣(thaman haqiqi 或 urf nuqud)。 只要其底層技術能避免「利息」(riba)、過度不確定性(gharar)及賭博(maysir),穆斯林即可使用該貨幣。用於銀行間結算的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wCBDC)同樣符合教法,但餘額不得產生利息。

至於穩定幣,則需更細緻的考量。SAC認為,若穩定幣僅與單一法定貨幣掛鉤、具備全額準備金、可按面值贖回,且其準備金資產本身符合伊斯蘭教法,則屬允許範圍。 價格不確定且具有衍生性金融商品般運作機制的演算法穩定幣,則不被視為符合教法的貨幣。正因如此,馬來西亞的伊斯蘭穩定幣專案,其與馬來西亞令吉掛鉤的代幣,皆嚴格以現金、短期蘇庫克(sukuk)及中央銀行瓦迪亞(wadi'ah)託管帳戶作為儲備,而非計息國庫券。

對於預測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槓桿交易,SAC 長期以來一直持謹慎態度。 二元期權及高槓桿合約明確屬於「邁西爾」(maysir);純粹針對未來事件下注且缺乏真實經濟避險功能的預測市場,同樣歸類為「邁西爾」。在馬來西亞營運的白標預測市場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所,必須設計符合伊斯蘭教法的變體方案,或明確排除穆斯林用戶,否則SAC的裁決將成為重大的合規障礙。

8. 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與資料隱私

無論是央行數位貨幣(CBDC)還是穩定幣,都使資金流動更易於追蹤,這對反洗錢有利,但對資料隱私卻構成挑戰。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在反洗錢方面,在兩層級電子馬幣(e-MYR)模式下,商業銀行和電子錢包是第一線的「認識你的客戶」(KYC)執行方,必須依據《反洗錢、反資助恐怖主義及非法活動所得法》,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可疑交易報告及「旅行規則」的合規義務。 超過 5,000 令吉的 e-MYR 交易須完整記錄身分資訊;跨境 e-MYR 轉帳資料會自動同步至馬來西亞央行(BNM)的金融情報單位。 針對穩定幣,馬來西亞中央銀行要求所有馬來西亞營運商執行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旅行規則」,對於超過 1,000 美元或歐元的轉帳,須傳輸付款人及收款人資訊,此規定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的規範一致。

在隱私保護方面,該概念驗證測試了兩項技術。零知識證明讓中介機構能在不獲知金額或交易對手的情況下,驗證限額、制裁篩查及「認識你的客戶」(KYC)等級。 「資料最小化」原則意味著中央銀行僅儲存達成結算最終性所需的最低限度資料;商家無法從 e-MYR 支付中獲取用戶身分,且廣告或信用評分亦不得利用 e-MYR 交易資料。此做法與歐盟數位歐元草案中的隱私保護方針相近。

數位資產交易所必須透過整合 Sygna、Notabene 或 TRP 等訊息傳輸平台,來提升「旅行規則」的執行能力;同時須維護交易對手方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的名稱與公鑰目錄,並對未註冊的 VASP 進行風險評級。 自 2026 年起,馬來西亞央行(BNM)要求所有馬來西亞註冊數位資產交易商(RDA),針對任何金額的穩定幣轉帳傳輸「旅行規則」資訊,此門檻遠低於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設定的 1,000 美元門檻。

9. 對數位資產交易所的直接影響

對於在馬來西亞營運或即將進軍該市場的白標交易所、錢包及預測市場而言,央行數位貨幣(CBDC)與支付現代化將帶來六項具體影響。

首先,林吉特入金通道可能會圍繞 RPP 進行整合。目前交易所雖已整合 CIMB、Maybank 和 Hong Leong FPX,以及 Touch 'n Go 和 GrabPay 等服務,但成熟的 RPP 將能透過單一介面涵蓋所有這些服務。白標平台應在其後端預留 RPP 適配器。

其次,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交易對需取得獨立的支付牌照。當 e-MYR 推出時,掛牌 MYR/e-MYR 交易對的交易所,除須具備 RDA 資格外,還需取得電子貨幣或支付系統的核准。及早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就牌照事宜進行接洽,或透過持牌支付機構間接取得服務,均屬審慎之舉。

第三,穩定幣上市白名單將趨於嚴格。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認可穩定幣清單將動態更新;交易所需持續進行合規審查,涵蓋儲備報告、審計意見及發行方的監管狀態,對於未獲認可的代幣則將面臨下架或限制。

第四,「旅行規則」(Travel Rule)將成為基礎要求。無論是穩定幣還是未來的電子馬幣(e-MYR),進行跨境及國內轉帳時均須提供付款人與收款人資訊。白標平台必須將「旅行規則」訊息處理功能建構為內部模組,而非僅在監管壓力下倉促追加。

第五,符合伊斯蘭教法的變體將成為差異化競爭優勢。馬來西亞穆斯林約佔總人口的 60%,而符合伊斯蘭教法的現貨交易、無息均攤買入及無息託管服務均存在實際需求。 白標平台可提供「伊斯蘭帳戶」切換功能,在停用槓桿、衍生性金融商品及計息產品的同時,仍保留現貨交易與符合伊斯蘭教法的穩定幣。

第六,預測市場與衍生性金融商品必須重新檢視其運作模式。沙特伊斯蘭教法委員會(SAC)對「maysir」(賭博)的定義範圍廣泛,因此二元預測、高槓桿合約,以及未進行避險的投機行為,可能無法符合合規要求。 預測產品應設計為與真實經濟活動掛鉤的資訊市場,其中針對選舉、體育賽事或宏觀經濟結果的條件型代幣,應具備明確的對沖目的,而非純粹的賭博。

10. 針對 Web3 新創公司與白標平台的建議

Web3 新創企業應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央行數位貨幣(CBDC)與支付現代化視為基礎設施升級,而非生存危機。以下提出五項建議。

首先,將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wCBDC)視為長期結算選項。從事 B2B 跨境支付、貿易融資及企業財務管理的專案,應預留 wCBDC 介面,以便日後能透過參與中央銀行的「mBridge 計畫」進行結算,從而降低對代理銀行及穩定幣的依賴。

其次,應深入且合規地建構穩定幣營運體系。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雖不會禁止穩定幣,但將要求其符合合規標準。白標平台應協助發行與馬來西亞令吉(MYR)掛鉤的穩定幣之客戶,滿足 100% 準備金、獨立審計及符合伊斯蘭教法(Shariah)的要求,而非利用法規灰色地帶。

第三,將零售央行數位貨幣(CBDC)視為補充而非替代方案。在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推出之前,零售支付仍由 DuitNow 和電子錢包主導;Web3 入門管道應優先採用 DuitNow QR 碼和 FPX,其後再疊加穩定幣及未來的 e-MYR。

第四,應及早投資於零知識證明與隱私技術。該概念驗證(PoC)明確測試了零知識證明,而未來的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錢包將需要具備零知識證明能力。正在開發零知識證明、隱私支付及合規匿名轉帳技術的馬來西亞團隊,有機會成為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及持牌機構的技術供應商。

第五,持續透過沙盒機制參與互動。馬來西亞央行(BNM)的「金融科技推動小組」對與央行數位貨幣(CBDC)相關的實驗持開放態度。白標平台及穩定幣發行機構可利用沙盒核准,在全面上市前於受控環境中測試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的互動機制、符合伊斯蘭教法的機制,以及「旅行規則」的實施情況。

11. 區域協調:新加坡、泰國、印尼

CBDC 並非單一國家的專案,馬來西亞的推進步調必須置於東協(ASEAN)的脈絡中來解讀。

新加坡的「Orchid 計畫」著重於零售型 CBDC 及政府應用案例(例如可程式化禮券與補助金),但同樣表示目前尚無全面發行的迫切需求;新加坡則透過「Dunbar 計畫」與「Guardian 計畫」,在批發及跨境結算領域更為積極。 泰國央行的零售型CBDC已進入試點階段,計劃於2026年進行有限度的公眾試用,重點放在福利與旅遊領域。印尼央行於2024年發布了《數位盧比》白皮書,優先發展批發業務,並計劃於2026至2027年間進行零售試點。 菲律賓和越南則處於不同程度的早期階段。

東協各國的共同方向是「批發優先、零售審慎,並加強跨境協調」。「mBridge計畫」是最重要的推動載體,未來可能演變為東協央行結算聯盟。 了解此趨勢的 Web3 平台可預見,東南亞各國的央行數位貨幣(CBDC)不會各自為政,而是將透過 mBridge 以及 QRIS、DuitNow、PromptPay 和 QR Ph 等區域性 QR 連結系統相互串接。接入某個國家的法幣支付系統,最終可能自然地延伸至多個國家。

12. 三年路線圖

綜合參考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出版物、PayNet 的公告以及 mBridge 的進展,可勾勒出一條可信的 2026-2028 年發展軌跡。

2026年,批發型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將在 mBridge 上進入穩態運作,首批馬來西亞銀行將使用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wCBDC)進行真正的跨境貿易結算; DuitNow RPP 全面上線;穩定幣框架正式實施,首批獲牌的馬幣穩定幣發行機構開始營運;零售版數位令吉完成概念驗證(PoC),並進入政策諮詢階段。

2027年,若支付市場條件允許,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可能會針對公務員薪資、政府福利或特定州的線下支付,啟動有限度的零售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試點;電子錢包與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的互通功能全面上線; 東協 QR 碼互聯將擴展至所有十個成員國;mBridge 將進入商業營運階段。

2028 年及以後,數位林吉特將正式向公眾發行,成為繼現金和 DuitNow 之後的第三種支付方式;馬幣穩定幣與電子馬幣將在合規框架下並存;馬來西亞將成為東協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及伊斯蘭數位貨幣的雙重樞紐。

此發展路徑雖非既定計畫,但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政策表述、試點進度及立法準備均指向此方向。Web3 平台應針對此時間窗口規劃產品路線圖,而非被動等待。

結論

馬來西亞的央行數位貨幣(CBDC)發展路徑並非戲劇性的「國家加密貨幣」敘事,而是循序漸進的進程:先推行批發級別,後推廣零售級別;先發展跨境支付,後拓展國內支付;同時與私人穩定幣共存,並與伊斯蘭金融相容。 「數位林吉特」不會在一夜之間取代現金或 DuitNow,也不會淘汰 Web3 產業。它將與 DuitNow、穩定幣及電子錢包並列,成為支付基礎設施的第三層,共同構成馬來西亞的數位支付架構。 對於在馬來西亞營運的白標數位資產交易所、錢包及預測市場而言,真正的機會不在於與央行競爭發行貨幣,而在於建構那些無形的底層能力:e-MYR 入幣通道、合規的穩定幣、RPP 介面、旅行規則、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合規性,以及零知識隱私保護。 這些功能讓終端使用者能無縫享受更便宜、更快且更安全的數位支付服務。SoonTech 專為馬來西亞設計的白標交易所、預測市場及 MPC 錢包產品,在架構時已將這些擴展點納入考量,協助機構在監管環境演變之際,維持產品的連續性與合規性。

常見問題

Q1:馬來西亞是否將於 2026 年正式發行數位林吉特?

A:根據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的公開立場,2026 年最有可能在「mBridge 計畫」上實現穩態的批發級電子馬來西亞令吉(e-MYR)。零售級數位令吉目前仍處於概念驗證與政策諮詢階段,預計將於 2027-2028 年間全面公開發行。

Q2:馬來西亞的數位資產交易所是否必須整合 e-MYR?

A:無此要求。電子馬幣將與現金及 DuitNow 並存,交易所可繼續透過銀行、電子錢包及 FPX 進行資金接入。然而,若要掛牌電子馬幣交易對或直接持有電子馬幣,則需取得超出 RDA 牌照範圍的支付機構批准。

Q3:馬來西亞央行(BNM)會禁止 USDT 和 USDC 等外國穩定幣嗎?

A:不會完全禁止,但未獲馬來西亞央行認可的穩定幣,不得向馬來西亞公眾發行、推廣或用於支付。已上市的交易所必須追蹤其認可狀態,並對未獲認可的穩定幣進行下架或限制。

Q4:馬來西亞伊斯蘭金融如何看待加密貨幣?

A:伊斯蘭教法諮詢委員會(SAC)認為,加密資產現貨交易本身並不違反伊斯蘭教法,但演算法穩定幣、高槓桿合約、二元期權及賭博式預測市場涉及「利息(riba)」、「不確定性(gharar)」或「賭博(maysir)」,因此不符合教法規範。平台可透過「伊斯蘭帳戶」切換功能,限制不符合教法規範的產品。

Q5:mBridge 計畫對一般加密貨幣使用者有何影響?

A:一般用戶不會直接接觸 mBridge;這是一個專為銀行及金融機構設計的批發結算系統。間接地,跨境匯款將變得更快、更便宜,且以馬來西亞令吉(MYR)結算參與貨幣的交易將獲得最終確定性,這可能隨著時間推移,逐漸削弱穩定幣在企業對企業(B2B)跨境交易中的優勢。

Q6:白標平台目前應進行哪些技術準備?

A:有四個關鍵領域:在後端預留 RPP 和 e-MYR 適配器;內建「旅行規則」訊息傳遞機制;在上市穩定幣前整合持續合規審查;以及提供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帳戶切換功能,用以停用槓桿、利息及賭博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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